叶天逸一面往自己的军帐里走,一面道,“嗯,是该去接他,那小子胆大包天,身边带的都是不怕死的死士,这次奇袭元修,定是打了主意要从元修身上割点儿肉下来,是个血性男儿!本将军佩服!”
莫羡也打心底里佩服兰英不怕死,敢冲敢打的性格。
“而且兰将军也聪明,奇策百出,这仗打得也叫人心里痛快!”
叶天逸嘴角咧开个爽朗的笑,“就是,我们盛月就缺这样的人才,这次风岚国那批小人明知道兰英独守孤城,却因为嫉妒他的功勋,没有一个人愿意前来救援,其心可诛!可恨!兰英这小子要是继续留在风岚国,以后迟早会被那群坐在庙堂上夸夸其谈的老二啃得骨头都不剩!反正他也不是风岚国的人,不如此战之后,投了我盛月才好!”
莫羡笑道,“叶将军,前几天三九的信就来了,今日得闲,你赶紧给人写封回信吧。”
叶天逸解甲的动作一顿,铠甲歪在脖子上,也顾不得整理,急忙将信抢过来,“三九的信怎么现在才给我?”
堂堂大将军,看到心爱女子的信,跟护食的大狗狗似的。
莫羡没脾气道,“这几日大家都在忙着冲锋陷阵,什么时候会死都不知道,谁有时间看信回信,属下也是刚回来,才拿到三九的信,一拿到属下就过来了!”
“算你小子对本将军忠心耿耿!”
叶天逸没说话,坐在一旁,小心翼翼的摊开信纸,细细将三九在信里的话看完了,然后将信纸珍惜的按在胸口,甜蜜蜜的翘起嘴角,“有没有按时往盛都回信?”
莫羡道,“没,写信的李老头这几天断了腿,在伤兵营里治腿呢。”
叶天逸一噎,横眉竖目道,“断腿了又不是断手了!他是用脚写信的?
怎么不写回信?”
李老头有文化,是军营里的文书,军营里那些文盲兵的家书都由他来写。
有时候打起仗来,领将们没有闲暇,他也负责将最近的军报写好,派人送回盛都杨府,这是叶天逸和辛缜默认的。
莫羡垂了垂长睫,朗声道,“叶将军您也莫生气,君上连大小姐的信都没有回,更别提其他人了。”
听到这话,叶天逸顿时不乐意了,“什么叫其他人?
三九能是其他人吗?
她可是我叶天逸的未婚妻,将来是要嫁给我做将军夫人的!她不能算是其他人,你赶紧拿笔来,本将军现在就要给三九回信!”
莫羡哭笑不得的去取笔墨,军营里环境艰苦,那些好的笔墨纸砚是没有的。
他只好从李老头那里随便拿了几张纸和一只毛笔过来,送到叶天逸面前。
叶天逸脱了盔甲,换了一身粗布麻衣,胡子邋遢的,没空洗澡,就这么没什么形象的蹲坐在书案前,嘴里咬着笔杆子,思来想去也不知道该写些什么来表达自己对三九的思念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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